根据《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对2023级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,即4月6日-4月10日,凡对上述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有意见者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数字媒体学院相关辅导老师反映,或直接向教学秘书反映。
名单详见附件:
邮箱地址:1063201390@qq.com
数字媒体学院关于2023级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公示.pdf
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数字媒体学院
2026年4月6日
|
数字媒体学院 关于2023级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公示
|
|
2026-04-06 00:00
管理员
429
|
|
根据《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对2023级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,即4月6日-4月10日,凡对上述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有意见者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数字媒体学院相关辅导老师反映,或直接向教学秘书反映。 名单详见附件: 邮箱地址:1063201390@qq.com
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数字媒体学院 2026年4月6日 |